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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YoQQ糖 发表于 2008-9-10 04:32

券商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征求意见

 证监会网站9月9日消息 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规定共19条,明确了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的有关事项,对于证券公司申请增加或者减少业务种类的条件和流程做了具体规定。证券公司在取得换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前,不得经营申请增加的业务,也不得进行与申请增加的业务有关的宣传推介、联系客户等营销活动。
  规定第五条对于证券公司经营创新业务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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