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全体会员:禁止有害信息
咱们已经上了两次红榜了,请各位会员和各位管理人员对于发帖回帖都严格把关。
通告如下:
根据国务院、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33号令)、《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292号令)、《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82号令)、《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有效遏制网络有害信息的传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治理网络有害信息的长效机制和技术手段,积极构建和谐网络环境,碧水清风特此通告全体会员:
根据国家规定的“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各位斑斑严格彻底全面审核和检查自己的版块帖子。及时发现和清理有害信息,有害信息包含以下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一旦发现相关字眼或内容直接删无赦。请各位会员,管理人员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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